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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东南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南")于2009年1月3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证书编号为WB108701201000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取得,有利于天津东南进一步拓展市场,提高竞争力,为构建新的竞争优势发挥重要的作用。

  截至目前,本公司、天津东南、广州五羊钢结构有限公司均已获得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6日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9年1月4日收到招标人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京沪高速铁路上海虹桥站及相关工程项目管理部发出的《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该中标通知书中表示本公司已中标新建京沪高速铁路上海虹桥铁路客站工程钢构件制品采购(GGJ-S-2包件)工程,中标价为17430.7216万元,这是本公司中标的上海虹桥综合交通中心第三项工程。

  上海虹桥综合交通中心工程合同公司已签订的有:上海虹桥综合交通中心工程钢结构制作工程二标段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5428.1147万元);上海虹桥综合交通中心工程地铁西站地下部分钢结构制作分包合同(合同金额为8015.6752万元);加上此次中标通知书通知本公司需签订的工程合同,累计金额达40874.5115万元。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上海虹桥综合交通中心工程钢结构制作工程二标段承包合同。

  该工程合同由投资单位上海申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甲方),建设管理单位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制作承包单位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和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为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丁方)四方签订。该合同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该工程合同签约时间为2008年10月。该合同总价为15428.1147万元。

  上海虹桥综合交通中心工程钢结构制作工程二标段承包工程开工日期为2008年9月,深化设计图纸完成时间(含设计院确认和其他相关单位的会签时间;不含构建详图)为2008年10月底;工程中首批劲性柱、梁钢结构构件送现场吊装日期不得迟于2008年10月上旬,全部钢结构构件送现场完成日期为2009年4月底,以及其他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

  该合同约定在该工程中本公司按照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该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图说明、技术要求、该工程招标书规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容"、深化设计(含中标后深化设计、审图后修正的深化设计)增加的工程量,实行包工包料、包造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的专业工程承包方式。合同总价的2%作为工程考核金(安全、质量、进度),工程考核金固定不变,合同扣除2%的工程考核金后形成合同进度款总价。合同生效后,本公司需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申请工程预付款,按合同规定本公司将收到工程进度款总价的20%作为工程备料款,制作过程中工程进度款按月工程进度付款。全部工程价款累计支付到合同工程进度款总价的90%时(包括工程预付款)停止支付,留合同工程进度款总价10%的尾款。待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并达到质量标准、移交全部完工档案资料(包括检测材料)、完成交接工作、结算报告审核通过后30天内,甲方支付至审定结算总价的95%。审定结算总价的5%尾款为工程保修金,从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满两年结清保修金。以及其他该合同规定的条款。

  2、上海虹桥综合交通中心工程地铁西站地下部分钢结构制作分包合同。该工程合同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甲方),制作单位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和建设管理受托单位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丙方)三方签订。该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该工程合同签约时间为2008年11月。该合同总价为8015.6752万元。

  上海虹桥综合交通中心工程地铁西站地下部分钢结构制作分包工程开工日期为2008年10月20日,钢结构送到施工现场的日期为2008年11月中旬至2009年2月25日(具体供货顺序按照现场吊装进度要求确定),以及其他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

  该合同约定,在该工程中本公司按照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编制的该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图说明、技术要求、该工程招标书规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容"、深化设计(含深化设计、审图后修正的深化设计)增加的工程量,实行包工包料、包造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的专业工程承包方式。合同总价的2%作为工程考核金(安全、质量、进度),工程考核金固定不变,合同总价扣除2%的工程考核金后形成合同工程进度款总价。合同生效后,本公司需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申请工程预付款,按合同规定本公司将收到工程进度款的20%作为工程预付款(扣除相关费用),施工过程中按月工程进度付进度款。全部工程价款累计支付到合同工程进度款总价的90%时(包括工程备料款)停止支付,留合同工程进度款总价10%的尾款。待工程完工验收通过并达到质量标准、移交全部完工档案资料(包括检测材料)、并办理结算后,甲方在乙方的"支付工程款申请表"经甲方及丙方审核通过,并出具付款审核明细表及收到投资单位工程款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乙方至审定结算总价的95%(扣除相关费用)。审定结算总价的5%尾款为工程保修金,从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满两年结清保修金(扣除相关费用)。以及其他该合同规定的条款。

  3、新建京沪高速铁路上海虹桥铁路客站工程钢构件制品采购(GGJ-S-2包件)工程。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中标价为17430.7216万元,中标工期为2009年4月15日至2009年8月23日,共130天。该项工程合同尚在各方签字盖章程序中。

  本公司承接上述工程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合同风险提示

  主要原材料钢材价格波动的风险:主要原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达60%以上,钢材供求关系和市场竞争状况的不断变化,使得履行上述合同的成本也随之波动。

  公司应收账款继续增加的风险:按照上述工程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条款,公司面临应收账款继续增加的风险。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本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2.上述工程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为合同的履行对对方形成依赖。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合同的履况。

  2.备查文件目录。

  合同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