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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常山:一违建涉污工业项目十年毫发无损,底气何来?

2017年11月14日,一则“浙江常山一涉污企业非法生产近十年,环保、工商去哪了”的新闻,披露了一个未经任何行政审批的违建工业项目,非法生产经营达十年之久的事实。经媒体曝光后,网络点击率高达74万多次。奇怪的是,半年过去了,当地相关部门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

对于工业建设项目而言,尤其是涉污型工业项目,有两个字难以绕过——立项。这个词对绝大部分企业而言是冰冷的,几乎所有工业项目都必须具备立项批准条件。没有立项,就不可能有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自然也就不可能通过环保验收。然而,位于浙江省常山县白石镇十八里村的“5万立方米沥青混泥土建设项目”例外……

翻开这一项目的演变历史,一目了然。

2007年10月25日,衢州玉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峰公司)在常山县工商局预登记,有效期半年,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投资人林浩。工商管理条例规定,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不得转让。

2007年12月,玉峰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沥青混合料建设项目由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有限公司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2008年4月16日,该建设项目由常山县环保局审批备案。一周后,申报该项目环评的玉峰公司过了预登记有效期。从2008年4月24日起,玉峰公司不复存在。(该项目在没有建设单位,更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由王乃立运作完成了从基建到生产的所有过程。)

2015年9月23日,该项目以恒立沥青混泥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公司)名义,由常山县白石镇进行“新建工业项目”预审,预审期为一年。预审报告规定项目业主必须在二个月内启动能评、安评、环评备案等相关行政许可,项目立项相关手续及项目建设所需审批手续均由县有关部门审定把关。(经查,恒立公司同样没有办理正式登记手续,也未获得相关行政许可,白石镇与此相关的“新建工业项目”预审意见报告也不了了之。)

2016年8月8日,常山县乐道公路养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道公司)在常山县工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360万元人民币,法人王乃立。经营范围为公路养护(涉及资质证书的凭证经营)、建材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并未涉及道路工程建设施工、沥青混泥土生产等内容。

2017年7月,年产5万立方米沥青混泥土建设项目由常山县环保局“三同时”验收通过。至此,该项目违建并生产经营已长达十年之久。

不论是玉峰还是恒立和乐道,公司名称虽然改了三次,但“新建5万立方米沥青混泥土建设项目”至今没有得到当地相关部门项目决策预审通过,也没有获得立项审批和建设许可。尽管2015年该项目仍被称为新建,但事实上当时已是生产经营的第八个年头。

没有立项的工业建设项目被环保局“洗白”?

早在2008年国务院就有明确规定,建设项目分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企业自主投资的一般项目采用备案制,并明确规定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必须先立项,然后才是其他的。不管采用什么方式,只要发改委(局)下达了批文,项目才算立项,未立项的建设项目属违法建设。项目没有立项,就不可能有规划许可证,更不可能有施工许可证。

事实上,常山县环保局并没有照章办事。从玉峰公司成为“黑户”的前一周,环保局为其进行了环评审批备案,至2017年7月正式为该项目出具“三同时”验收通过报告,已有十年跨度。在没有任何经信、发改、规划、安监质监等部门审批备案手续的前提下,环保局依然给予“验收通过”。

按照2002年颁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方经环保部门同意后可试生产,试生产期不得超过一年。环评审批通过后,建设方需在3个月内申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前不能生产销售。但王乃立的这家企业,在环保“三同时”验收通过前,已“试”生产经营了近十年。

对于项目建设而言,“立项”这个原本应该冰冷无情的词,在常山环保局成了热乎有情。这家沥青混泥土生产企业,在不具备生产许可、规划许可、决策预审、项目立项等必备要素的情况下,环保局给予了“三同时”验收通过。

尽管如此,环保局一家的验收通过,依然掩盖不了这家企业 “5万立方米沥青混泥土建设项目”,至今没有被合法立项和决策预审通过的事实。

记者了解到,2007年至2011年期间任该县环保局长的原副县长顾建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常山,一纸环保验收合格报告,似乎可以取代所有职能部门的审批功能,完全绕开了了国家关于建设项目,尤其是涉污型工业项目的审批制度。

“黑户”企业“破解”生产销售难题

常山县白石镇(2015)3号文件显示,该项目进行预审时,被称为“新建工业项目”,但事实上早已建成投产,并承接了多个道路工程施工建设。一个2008年就正式投产的项目,到了2015年仍被视为新建项目,很显然,这个项目一直未被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合法。

知情人告诉记者,2016年8月乐道公司成立前,王乃立的沥青混泥土厂一直没有企业名称,所承接的工程,都是以个人名义挂靠在常山县定阳公路养护中心,该中心的沥青路面建设、施工和养护等相关业务,中标后交由王乃立个人施工,工程款由该养护中心与王乃立个人结算。

调查得知,定阳公路养护中心为常山县交通局下属单位公路段(公路管理局)的国有企业,凡常山境内的道路改造、施工、养护等业务,基本都由该中心承接。知情人告诉记者,王乃立早前曾担任过该公路段的领导,在常山整个交通系统有着较好的人脉基础,加上当时沥青混泥土生产施工,仅此王乃立一家,因此生意十分火爆。

对于王乃立来说,项目立项不成,企业没有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生产许可等,并不影响沥青混泥土的生产销售和工程施工。多年来,王乃立都以个人名义承包国有公路养护单位业务的方式,使得这个沥青混泥土厂稳固占据了整个常山县当地的公路施工、建设、改造等业务的大半江山。特别是2017年,有了环保局的“通行证”,320国道大中修工程、常山国际慢城中央公园次路口建设工程、常山城东新区经二路工程、外港大道建设工程等,都被他收入囊中。

据了解,我国对公路养护工程施工资质和范围有明确规定,资质共分三大类五个级别,一类为最高,三类为最低等级。除一类、二类等级可承担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的路基、路面等中修、大修养护工程外,三类等级中的甲级也只能承担高速公路、一级或二级公路的小修保养,但记者并未查到成立于2016年8月的乐道公司具备施工资质的相关材料和信息。

令人不解的是,一个没有立项和建设许可的违建企业、一个没有工程施工资质的公司,却光冕堂皇地承接着各类公路建设、道路改造等相关工程。

面对曝光环保局失声无为

没有规划许可和施工建设许可,项目却建成投产了10年,项目没有立项、生产没有许可、公司没有施工资质,却依然能够参与当地相关工程业务的招标施工,这样的怪象实在令人费解。

更令人费解的是,乐道公司涉嫌非法生产事件于2017年11月14日,被东方头条、搜狐、网易、中国访谈等主流网站曝光后,环保部门没有任何动静,针对媒体所曝光的问题也未采取任何调查处置手段。虽然环保局一再强调,该企业符合环保“三同时”验收合格条件,但就环保验收合格前的企业生产销售行为认定,以及环保局是否能为一个没有立项审批和各项必备审批手续的企业,做环保验收等问题,环保局始终未予正面回答,就连环保局廖伟明局长也表示不太清楚。

事实上,国家明文规定,没有立项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其工程建设本身就是违法建设,

为一个违法建设项目进行环评审批备案,其本身就有违相关程序,10年后又为其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并通过,更是无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存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所需资料要求中,其中就有一条明确要求提供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立项文件复印件;同时还要求提供经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相关布置图以及其他部门的意见。但记者了解到,环保局是在该企业都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情况下,给予环评审批备案的。

记者通过当地宣传部,就该企业和项目所涉及的问题,递交给了环保局廖局长,结果石沉大海,企业依然“平安无事”。蹊跷的是,2017年12月8日,浙江省环保督察巡视组进驻衢州,乐道公司却在12月7日停工停产,巡视组离开后的第二天,也就是12月21日,该企业又“自动”恢复生产。不论是中央环保督察,还是浙江省环保督察,展现在巡视组面前的是始终是停产状态下的企业。这样的情景,相信以后还会不断呈现。

衢州市环保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领导坦言,尽管决策咨询不是法定程序,但衢州已实行了很多年,没有经信部门决策咨询意见,能“跳过去”顺利通过环评和环保审批也是“本事”。

一个通过环保严格的“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为何没有底气将热火朝天的生产场面呈现给巡视组呢?十分巧合的停工和复产,似乎在向人们描述些什么?(开平)